|
|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實施2023年全國美術館青年策展人扶持計劃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中國美術館、中國國家畫院: 為培養和扶持全國美術館青年策展人才,提高美術館自主策劃展覽的能力,提升美術館專業化建設水平,文化和旅游部2023年繼續實施“全國美術館青年策展人扶持計劃”,現將相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報工作 (一)申報條件 1.各級各類國有美術館(包括藝術博物館、展覽館、美術名家紀念館等)以及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民營美術館均可推薦在本單位任職的1名青年策展人員參與申報。申報人年齡應在45歲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獨立策展經驗者優先。已經入選過該計劃的策展人不得再次申報。 2.申報人須提交1份完整的展覽策劃方案。展覽應圍繞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努力滿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強人民精神力量,促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推動美術事業高質量發展。鼓勵基于20世紀中國美術史及美術家個案研究、美術館藏品研究或本地區美術資源策劃展覽。 策劃方案應由申報人獨立策劃,具有原創性,不涉及抄襲等任何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問題。展覽項目規模適中,切實可行,經費預算合理,須于2023年6月之后實施,并于2024年6月之前實施完畢。 3.各申報單位應對申報人提交的策展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進行充分論證,出具推薦意見,并承諾推薦申報人及其策劃方案一旦入選,本單位將提供保障條件,確保展覽項目在本館按計劃實施。 (二)申報方式 1.各省(區、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負責動員和組織本地區、本系統符合條件的美術館參與申報,應對國有、民營美術館一視同仁。 2.各級各類美術館是本次扶持計劃的申報主體。各申報單位須填寫《2023年全國美術館青年策展人扶持計劃申報書》(該申報書電子版可從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下載),按照申報書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地方申報單位逐級報送至所在地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進行審核;軍隊系統申報單位報送至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進行審核;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美術館可直接報送。 3.各申報單位應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等能夠證明自身資質的相關文件復印件。 4.各申報單位應按照本通知提供的聯系方式寄送申報材料,請在郵件封面注明“2023年全國美術館青年策展人扶持計劃申報材料”字樣,并同時提交申報材料的電子版文件。申報截止日期為2023年3月31日(以當地寄出郵戳為準)。 二、評選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將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組成專家小組,于2023年4月至5月期間開展初評、復評工作。初評主要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復評以申報人匯報答辯的方式開展。評審結果將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三、扶持工作 (一)對初評入圍的策展人進行集中培訓。具體培訓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培訓費及培訓期間食宿費由主辦單位負責,學員往返交通費由申報單位負責。 (二)組織專家對初評入圍的策展人及其策劃方案給予具體指導,提升策展人的專業水平。 (三)文化和旅游部將為最終入選項目頒發入選證書。 四、監督與驗收 入選項目須嚴格按照修訂后的方案執行,不得變更展覽主題、展覽結構等內容。確需調整的,須報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同意。入選項目在相關展示和宣傳活動中,應在醒目位置標注“文化和旅游部2023年全國美術館青年策展人扶持計劃入選項目”標識。入選項目實施完畢后,實施單位及策展人須向文化和旅游部報送項目總結,由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組織專家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實施單位及策展人,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各省(區、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應做好入選項目實施工作的監督、指導和管理,各相關美術館和策展人應積極配合做好宣傳、推廣等相關工作,并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五、其他事項 2023年全國美術館青年策展人扶持計劃的承辦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委托中華世紀壇藝術館具體負責,聯系方式如下: 聯 系 人:高敬 聯系電話:010-84187739、1324184312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甲9號中華世紀壇C段 電子郵箱:13241843122@163.com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2023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