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萬捷委員:“凈化”藝術品交易市場,促進良性發展近日,貴州警方破獲了一起書畫造假大案,揭開了中國收藏的“遮羞布”:就如業內人士曾經說過,目前95%的人用95%的錢買了95%的贗品,天津、南京、安徽等地成為造假基地。其中,拍賣行成為販假的重要通道,此案中兩幅偽作在拍賣行以超千萬價格成交。 全國政協委員、雅昌文化集團董事長萬捷先生 《拍賣法》第61條關于拍賣行不保真的規定,原本是為了維護拍賣公司的運行,卻成為部分企業假拍、拍假的“擋箭牌”,導致在維權過程中出現取證難的困境。(來源:北京時間) 類似事件已多次出現在大眾視野里,在巨大的社會需求和藝術真品的稀缺性沖突下,惡意大量制售假冒名人書畫等藝術品現象長期存在并成嚴峻發展態勢,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面對此類藝術事件,全國政協委員、雅昌文化集團董事長萬捷呼吁,藝術市場急需實行嚴格的版權保護、充分運用技術手段建立藝術品真跡數據庫和鑒證體系、完善社會服務、完善《拍賣法》、采取嚴厲措施、多管齊下,凈化市場環境,營造清明、傳承有序的藝術品市場。 “幾大問題”不容小視 伴隨著文化體制改革和科技進步帶來的機遇,中國藝術市場煥發出了勃勃生機。經濟上富裕了的國人需要更高品質的生活和更多投資渠道,以書畫為代表的藝術品就是高品質生活的重要構成,同時因其稀缺性而具有的巨大的文化價值和經濟價值、保值增值的特點,成為國人關注和投資的熱點。但我國藝術市場發展時間短,市場機制正在逐步發展成型的過程中,而過去不完善、不規范的交易機制抑制了藝術品消費,也阻礙了產業的發展。在巨大的社會需求和藝術真品的稀缺性沖突下、在龐大的禮品需求和底層市場作用下,一級市場成為相對薄弱的環節,給偽作提供了生存空間,惡意大量制售假冒名人書畫等藝術品現象長期存在。在我國藝術市場發展過程中還存在著一系列不容忽視的問題,這些問題主要集中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 忽視藝術品的文化價值與藝術價值,將藝術品投資視為金融理財產品的一種;2.誠信的缺失:藝術品評估系統的缺失,也使得藝術市場中不良從業者利用信息不對稱來對消費者進行欺詐的現象時有發生;3.缺乏對新興市場的監管;4.藝術市場亂象層出不窮:①有些拍賣公司舉辦自己并不具備相應資質級別的拍賣,有些沒有拍賣許可資質的藝術機構、企業及個人進行違法拍賣經營;②一些機構打著替消費者維權的幌子,以收取維權費用的形式來牟取商業利益;③藝術品來源系統與追溯系統的缺失,使得藝術市場內假畫橫行,制假販假現象頗為嚴重。由于監管缺失以及經濟利益的驅使,行業經營者和企業機構形成并遵循著固有的“行規”,制假、販假、假拍等問題愈演愈烈;④虛假鑒定、虛高評估、交易不透明、不規范等問題較為普遍。 以上這些現象都嚴重打擊了普通民眾對藝術品消費的積極性,擾亂了藝術市場的正常秩序。 “凈化”市場,迫在眉睫 基于以上原因,中國藝術品交藝市場急需改善,需要解決的相關問題也較多。針對這些問題,萬捷委員提出可以采取以下幾點措施來改善藝術市場的現狀。 1. 對書畫等藝術品,實行嚴格的版權保護,針對嚴重的惡意制假販假犯罪行為,根據著作權法和刑法,提高懲罰賠償標準乃至追以刑責,讓制假者付出沉重代價。 2. 由政府扶持當代著名藝術家建立作品數據庫,引導專業機構、充分運用技術手段建立藝術品真跡數據庫和鑒證體系。 3.在全社會大力宣傳藝術品版權保護和凈化藝術品市場的重要性。建議將“打擊藝術品盜版”納入2018年國家版權局等四部委開展的“劍網專項行動”中,以案說法、普法,帶動、凈化市場環境。 4.建立完善拍賣行內部規則體系,建立幾家具有國際信譽的一級拍賣行和畫廊,完善市場標準;并建立“知假拍假”黑名單。 5.建議修改《拍賣法》第61條第二款,拍賣行應當承擔對拍賣品鑒別的責任和義務,如果知假拍假,就構成欺詐。 6.充分協會、行業組織和民間組織在凈化國內藝術品交易市場中的作用。 萬捷委員提出幾大解決方案來“凈化”藝術品交藝市場。希望規范藝術市場秩序,促進產業健康持續發展,解決誠信、定價與退出機制的不完善,杜絕藝術市場中的制假售假現象,實現藝術品鑒定與后端金融服務體系完善的有機結合等諸多方面,得到切實有效的長足發展。
|